法制日报-法制网首发发稿:法治动态

2025-12-01 行业文章 33

近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在例行记者会上透露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二)》自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,各地司法机关迅速响应,精准落实,已取得阶段性成效。此次修法聚焦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治理、药品安全、金融风险等民生关切领域,通过增设“妨害药品管理罪”“非法集资从犯追责”等条款,进一步织密刑事法网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
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统计,截至5月底,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涉企职务犯罪案件同比上升23%,其中针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权侵占资产、收受贿赂等行为,已有多地法院审结首批适用新罪名案件。例如,浙江省某科技公司原高管王某因挪用资金数额巨大,被以“职务侵占罪”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该案作为刑法修正案实施后首例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,彰显了司法对侵害企业权益行为的零容忍态度。

“此次修法特别强化了对药品研制、生产环节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。”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新设立的“妨害药品管理罪”明确将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生产、进口药品,以及编造生产销售记录等行为纳入规制范围。近期,江苏警方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超亿元的假抗癌药案件,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旧法漏洞逃避监管,而新罪名的实施将为此类案件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武器。

在金融安全领域,修正案针对非法集资犯罪链条中的广告经营者、技术支持方等“外围协助者”增设追责条款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虚拟货币非法集资案中,三名平台推广人员因明知项目违法仍提供引流服务,被以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”追究刑责,主犯则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法官表示,这一修改有效破解了过去“抓主犯易、查从犯难”的执法困境。

值得关注的是,本次立法修订充分体现了“问题导向”与“系统思维”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负责人指出,修法过程中先后召开40余场座谈会,听取企业家、专家学者及基层执法人员意见,最终形成的条文既回应社会热点,又注重与民法典、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衔接。目前,司法部正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题培训,确保司法尺度统一。

随着“八五”普法规划深入推进,各地创新宣传形式,推动新规落地生根。上海市推出“法治体检进园区”活动,组织律师团队为企业梳理合规风险点;广东省开发“智能问答机器人”,实时解答群众关于新罪名适用标准的疑问。专家建议,下一步应重点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,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,让法律威慑力真正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。

推荐
左侧广告
推荐
右侧广告